【給照護者的話】簽屬放棄急救醫生會放棄治療,讓家人只能痛苦等死嗎?用這兩大醫療法規安心讓家人舒適臨終。

後來,
一陣家屬的哭喊聲在急診室外響起。

爺爺的女兒在聽到主治醫師的說明後,
忍不住崩潰大哭:
「爸你怎麼走的那麼突然!
我還來不及見到你最後一面,
你怎麼就這樣走了!」

之後就是殯葬業者和家人一起把爺爺推離急診的畫面。

…..

這樣的情境在每天與生死奮鬥的急診,
是一種醫療日常;
但對於一般人如你我,
卻是一生中難以想像,
人生也無可避免要面臨的場合。

▎簽了放棄急救同意書,就是讓家人等死?

安寧醫療、臨終照護、善終

 後來在病房實習後我才發現
原來許多家屬都會以為,
當醫師詢問他們要不要簽DNR(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)時,
表示醫師已經對病人完全放棄治療,
之後醫護人員就不會再管病人死活,
讓他們躺在病床上等死。

我想,
這也是當時爺爺的女兒不簽同意書的疑慮吧。

然而,
這樣的認識並不完全正確。

首先,
讓我們從法律規定來了解,
什麼是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(DNR)」:

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來自於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中的
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
啟動的條件是:
在「末期病患」走到生命盡頭,
用盡一切治療手法後,
醫師判斷之後的醫療手段只能維持生命徵狀,
而不會讓病人狀況好轉,
才會決定啟動。

簡單來說,
醫師會主動問起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,
大多是因為認為之後即使給予的常規醫療處置,
並不會改變病人邁向死亡的過程,
只是把這個過程延長,
維持著還有呼吸跟心跳的「活著假象」。

然而,
這並不代表醫師會隨便判斷病患沒有治癒的可能性,
就什麼治療都不做。

讓我們回到這位爺爺的例子:

假如這位爺爺雖然有簽放棄急救同意書,
但是他剛進來急診的時候,
其實是因為感染肺炎,
導致他發燒、呼吸困難,
造成他整個人很虛弱、血壓很低。

這時很明顯地,
肺炎是可以治療的疾病,
而且治療之後爺爺會舒服很多,
於是醫師就會給予抗生素治療,
以及用氧氣面罩維持他的血氧濃度,
讓爺爺的身體可以從肺炎狀況痊癒。

然而,
假如爺爺的肺炎惡化到用很強的抗生素都沒有緩解,
而且用一般的氧氣罩已經無法讓血氧恢復正常,
必須要用到更具侵入性的「插管」才有辦法維持爺爺的生命,
這時主治醫師就會考量到爺爺過去的身體狀況,
詢問家屬是否要用這麼強力的維持生命醫療來維持爺爺的生命。

……

因此,
並不是只要醫師看到病人有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就什麼都不用做,
而是會依照當時送醫的情況,
以及後續面臨的患者身體狀況來做判斷。

即使有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,
醫師在確定要執行之前,
都會與家屬和病患本人做最終確認,
取得共識之後才會真的執行。

如果臨時想更改意願,
或是有任何一位家屬當場提出反對,
醫師在家屬取得共識之前,
都不會真的強硬地不幫病患急救。

除非病患意識昏迷,
而且連絡不到家屬,
才可能直接依照放棄急救同意書的內容執行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返回頂端